发布于 2025-01-03
1、自2012年5月2日起,所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新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进行评估和申报。 不符合新标准的单位将无法继续开展相关业务。 该改革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行业进步,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
2、从现在起,所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在参与工程监理时,必须按照2012年修定的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估和申报,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将无法继续开展相关业务。这次改革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了推动行业进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3、甲级:可监理各类信息化工程 乙级:建设总额在1000万以下 丙级:建设总额在500万以下 综上所述,不同等级的监理资质对应不同的工程规模与范围。